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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殓/杰/约佣校墓处(第2页)

身份:学生

喜好学科:化学、生物

爱好:独处、此处有被擦除的痕迹

笔记:

*他和我同班,曾有段时间和他一起上下学。若不是那次暴力事件,我可能毕业了都不会想起班里曾有这么一个人。我看到他时,他们正扯着他的包,像只可怜的黑羊。我把他们赶走,虽然谩骂的话语不至于造成肢体上的伤痛,但是能传到人的耳朵里。我也不问他是否安好,这只会加剧他的惊惶——看他的眼神,似乎把我当成施暴者的一员。我捡起地上的小玩偶和包,把它们丢到他手上。

*我开始关注他。老实说,我本可以把那当成“盲区”一角。盲从,可不是一种善良。与其说一同上学,不如说是我跟在他身后,他很怕,步履飞快。而我不疾不徐地跟在他身后,始终与他保持一段距离。他们怕我,在入学时我也遭遇过类似的事件,他们仍不明白为何一个平民学生会在此入学,并且那些事件有组织的、有谋划的,我甚至能听到那些针对我的谩骂后藏着德拉索恩斯的暗笑,我被欺凌,他来救我,如此完美。他得到的礼物是我往他鼻子上送的一拳,我假装要吻他,而他捂着鼻子退后一步。他看我的眼神好像看一块盘子里的面包。

*我跟了他两个月。与其说是保护欲,不如说是一种消遣。约瑟夫的失踪给我一种临近失业的恐慌感,我总得做些什么,才能不让我看起来无事可做。有时候我在他后面亦步亦趋,他走快,我也走快,他放慢脚步,我也放慢脚步。有时他回过头来看我,而我无辜地和他对上视线,装作一个匆匆赶课的学生。在外人看来像是我在欺负他。我不是幼稚的学生。我没有伪装成捕猎者的乐趣。捕猎者和学生有一个相互关系,学生伪装成捕猎者,捕猎者伪装成学生。

*我在我的书桌里找到一个精致的手工挂件,一个很小的棺材周围别着粉色的玫瑰花,里面刻着我的名字。我感受到强烈的视线,我往那个方向看去,他避开了我的眼睛。

*伊索的沉默是长时间的。他不似艾格,艾格在思考之余还会发表宏篇大论,说到艺术,然后指责德拉索恩斯,最后再指责我。

*他似乎不愿再进行我们之间的“追捕游戏”,他在我前面停下来,然后一直盯着我,直到我和他并排走。

*有一天伊索问我,爱是否和生命一样有尽头。我想到了德拉索恩斯。我甚至不知道他的生命是否到了尽头。但他的爱就像鬼打墙一样,我兜来转去。“爱是没有尽头的,”我对他说,“人死了,灵魂会带着爱去另一个地方。”

*“你愿意和我一起去死吗?”他问我。“我们一起回归那永恒的宁静,没有任何人来打扰。你就像一个木乃伊,连心脏都填满了香料。”

*一张从别的笔记本撕下来的便条:“努力说服……如果不行,水合溴化物作为媒介……”

*没有记笔记的必要了。

总笔记:

艾格认为是自己导致约瑟夫的死亡,因为他曾向他提过“灵魂的邪术”,创造出摄影机的邪术可使人得到“灵魂的秘密”,可能是财富、是时间,或者是灵感。他把这个告诉约瑟夫,将其作为试验品。约瑟夫失踪了,他对此感到恐惧、愧疚和被欺骗的暴怒。他继任了摄影部部长,他想要继续探寻这个秘密,却殊不知加大了自己的嫌疑。

随后他死了,死得如此平静,像知道自己要死。他躺在四楼走廊上,胸口刺入一把银刀,刀上有叶纹。窗口那束光照在他身上,我想是约瑟夫告诉了他答案,灵感的秘密,需要用死来倾听。画室里那幅画早已盖上了画布。我推开摄影部的大门,那里只有一张侧像。是你吗?约瑟夫,你一直告诉我,我进来时不用敲门。

杰克从四楼坠下,身上有激烈的打斗伤痕,内脏破裂。伊索·卡尔手臂上有三道刀刃。我知道,他成了最后的胜者。伊索·卡尔就死在杰克的不远处,指缝残留许些泥土,是因高浓度溴化物引起的眼部粘膜刺激导致的流泪,还有精神错乱,溴化物最终进入到他的皮肤里。

四个学生,全是贵族,他们的死亡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不少人认为是他们遭到了恶灵的报复,约瑟夫是自作自受,他遭到了邪术的反噬。另一批人则是认为这是一起完美的闭环杀人案,凶手与被害人全部死亡。是的,这是一起完美的闭环杀人案。在社会里杀人,需要的可不止是冷兵器。至于邪术是真是假,我不感兴趣。亲爱的,如果在这个学校里终日游走是你所寻求的永恒的话,那么我替你高兴。因为我用你换来了四份佣金。你总是叫我“推理先生”,其实这里面做了个伪证,即使你死去你的灵魂也不应在四楼,而是在学校后面那片小小、密枝丛生的花园里,你不允许任何人的踏入,即使那里已杂草丛生。最后一点,能引起流泪和精神错乱的东西,不止有溴化物而已。

*贵族之礼x红衣人以及约→佣/莎翁的戏剧来自朱生豪的翻译版本

我无意间嗅到一股气味,凉丝丝的,仿佛摘下了一整条银河,夹带着晚风里百合花的气味,尾部混进点点星沙。是什么样的人才持有那种香味?我随着它进入小巷,它仿佛被淡红的破砖硬生生切割了一般,未到尽头便消失不见。一只白蝶在我面前飘然而过,飞向蓝纱似的夜空。

我忘不掉,我无法忘记,它给我白纸似的人生留下一道深深的折痕。事物始终是事物,美好印象的覆盖无异于婚礼上的头纱,为物品染上淡淡的圣洁光辉。但它始终是物品,和我们的印象始终存在差距。那股气味美好印象的产生并不来源于我个人感觉,而是它自身把我俘获。在记忆中它是本体与印象最贴合的事物,它不会让任何人失望,美好得……像个幻觉。

我埋进白被单,一遍又一遍回味起那醉人的味道,我企图将它从记忆里挖出来,试图将其抛向现实。被单中人工香料的气味令我不适,哪里多点干花,哪里多些草药,只需轻轻一嗅,答案便可知晓。那些干花是从怎样汗臭的双手滚落而下的?带着汗湿泡在沾过酒精的玻璃器皿里,最后装进廉价的纸袋混着市场的鱼腥味一同出售。那是姐姐给我买的,姐姐赋予了它独特的价值。

我的手覆住那片干黄的纸,我带着它辗转多地,始终没有找到与其相配的最后几种原料。这个配方的名字叫——“恋人的葬礼”。

那是一张从黑市里低价购入的配方,据拥有者描述,那款香水使人仿佛置身于布满彩色鲜花的黑白葬礼,檀木香的棺材里躺着是久别的恋人,重逢的喜悦与永别的悲伤之冲突,由低音提琴的缓吟过渡到花腔的高歌。

恋人的葬礼。

其故事背景的主人公,正好也是一位调香师。他是一位衣着传统的贵族老爷,黄色的蝴蝶结束住银色的长发,身着镶了金边的蓝色上衣。他的恋人是一名同他一般有着蓝眼睛工人,每天在香水工厂里将不同的花朵放在油脂上,最后分离成香精。

他时常在恋人的指尖闻见不同的气味,蝴蝶兰、茉莉花或水仙。直至有一天,他在恋人的指尖上闻见了一股不同寻常的气味,像是含了香精的洗发水的发丝缠过恋人的指头——胜过他们低语的无数个夜晚。他把恋人放进了蒸馏锅里,同水仙、蝴蝶花和百合花一起,谁知道出来的会是什么怪味。

“他的棕发应是甜甜的核桃油味,嘴唇是泡在冰水里的薄荷叶,而指尖萦绕着各种鲜花的香气。他的眼睛是蓝色的,所以——里面只能有我的味道。”

这段故事虽与香水给人带来的感觉并不相关,甚至让人颇感怪异,那位老爷为纪念恋人的死而研制出的那瓶香水,“当时的情景给我的感觉即是你们闻到的。”他这么说。最后那位贵族掉到湖里淹死了,据说是望着路边的百合花出了神。

我对故事里的主人公怀有着恋慕之心,不是那位贵族,而是那个青年,我想嗅嗅他的头发,闻闻他的嘴,舔吻他的眼睛,我想弄明白他是否如那位“恋人的葬礼”的制作者描述的那般美妙,或者是说——可爱。我想象到了他那在蒸馏瓶里浮游着的富有曲线和生命力的躯干,以及散发着香味的各个部分,蝴蝶花的碎屑会黏落他的背部。

“恋人的葬礼”同我在小巷里闻到的那股气味,究竟哪方更胜一筹?那股气味如猫绳一般拴住我的脖子,我难以回头。我披上夜衣,决定再去小巷里看看。

那股气味愈来愈浓,它仿佛已不屑隐藏,在夜色间肆意横行,它伸出的藤蔓已延满墙缝,于我耳边轻语吐气。

我朝尽头走去,看见了倚在墙边的青年。他穿着蓝色的上衣,袖口绣着金叶子,与其说他像那个故事中的老爷,他更像那位恋人吧。他更像一个去参加化装舞会的乡间青年,黄色蝴蝶结对他的棕发来说稍大了一些,尾部的长结甚至盖过了发尾。

“晚上好,要去看湖吗?”他正了正头上的帽子,他的声音予我一种嗅盐瓶碰撞的清凉感,问我,如果是别人可能会觉得有点诡异,但对我来说那是一种邀请。怪人配上怪事物,再合适不过了。

“我对这个地方不太熟悉,有劳了。”

“是吗……”他沉思了一会,接着打量了我一会,我感觉他像我的故人……或者是我姐姐的故人。

“薇拉。”他轻轻叫了声她的名字,“你甚至不记得我了。你之前和我提到过,你有个很可爱的妹妹。”

“我没有妹妹。”遗忘之物不需再想起,它只能被永远遗弃。

“薇拉,你的妹妹是挺可爱的。”他的目光幽深,几乎穿透我的面孔。

“她失踪了。”我摩挲着手套,不敢再对上他的眼。

“妹妹失踪,所以你打算忘掉一切不快,重新开始?能被列入忧心范围,我真感到极其荣幸……也极其不快。看着我的眼睛,薇拉,”他凑到她面前,“你说,我是‘看一眼’便忘不掉的,用更准确的词是,‘闻一下’?”

他苍白的面容跌进我的瞳孔,我的心脏处仿佛裂生出一大捧白色蝴蝶花,身周飞舞亮白色的飞虫,他将自己投射到我内心,酥麻的痛感流过我的血管与神经……我仿佛看见了——那个在蒸馏锅里渴望呼吸的青年,在暗水中瞥见的朦胧的白色光点,伸出指尖想要触碰——那是恋人倒进来的一大筐百合。他被百合花淹没,再无生息。

他的手指散发着潮湿的百合花的气味,不知我是处于现实还是印象中,但青年的蓝色衣服确实有一股干燥的皂荚香味。他骤然放大的瞳孔,如氤氲尸体冷气的冰湖,我感到突如其来的狂喜,捧住他的脸,舌尖轻轻扫过他的左眼。

凉丝丝的。好像粗糙的丝绸撒上细细的海盐,填满了不平的表面,柔软而咸湿。我忍住将他整个眼球吮出的欲望,碰了碰他的嘴。他的嘴唇如秋水里的玫瑰花叶,潮湿且颓败。

论平常我是不会做出如此失礼之事,因为我是薇拉,不是克洛伊。但是他——多完美啊。一块上好的香料。一根撩动人心的琴弦。我要不顾一切地抓住他,我终于发现我的伟大使命所在,用那些烂俗爱情的句子,就是我找到了我存在的意义。

他腕间的香气如藤蔓一般死死缠住我的嗅觉,他摸着我的下巴,像在摸一只狗狗。他的血管,如装着古时贵族鲜血的玻璃器皿,有烂熟水果的酒味。我屈服了,但我没输给任何人。那是一具缀满鲜花的尸体,不过蒙上了一层薄薄的皮,每朵花都散发着不同的香气,而我是其间吮蜜的苍蝇。

“我想到了一出戏剧。”他笑了,眉眼间无波无澜。“莎翁的。您觉得在这种场合里会是怎样的戏剧呢?”

“罗密欧与朱丽叶。”不,我撒了谎,他的出现,使我想起《麦克白》里荒原上三女巫的登场。《麦克白》的世界,无关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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