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才是我的初心。
周末坐车回家,我假装心不在焉地对我妈说我调到了2班,是加强班。
老妈喜形于色,对我爸说,嘿,咱闺女走了狗屎运。
她果然很高兴。
虽然看着不像,但我确实出乎意料地孝顺。他们发自内心的开心,让我觉得上周受到的冷遇都值得了。
中国式的亲情,就是互为对方而生。
“希希,你觉得高中知识难吗?我有点后悔没让你暑假去上高一补习班,我看其他同事都让孩子去上了。”我妈淘着米对我说。
“不难,我学的挺好的。”
我这次没撒谎,暑假爸妈不知道从哪给我借来高一的数学书逼我预习,我自己稍稍看了下都能看懂,并不难。
即使坐在角落,偶尔听到老师的声音我也可以推测出他在讲哪部分知识点。
突然觉悟,像这样混吃等死地堕落下去岂不是辜负了自己的小聪明。
后来学《长歌行》,里面一句“天生丽质难自弃”戳到大家的笑点。我却有点理解杨贵妃的感受了。
不过这句话真的很好笑,哈哈。
爸爸在饭桌上说:“你明天下午回学校是吗,你表叔的女儿明天结婚,明天中午你替我去吃喜酒吧。”
我闷着头扒米饭:“我不去,我连表叔都没有见过几面,也从来没见过他女儿。你怎么不去?”
“明天我领导儿子结婚。”我爸说。
“那让我妈去。”
“明天我们主任再婚。”我妈说。
“明天也不是什么好日子呀,结婚还组团,喜宴是团购办的吗。”我很不情愿。
“没事儿,到时候你和你大伯坐在一起,都是你大伯姑姑之类的亲戚,不想说话就不说,你就当是去吃好吃的就行了。”
“那好吧。”
这还差不多,我一句话都不会说的。
我说话了。我在布置的很梦幻的酒店问旁边的大伯,那个拎着大红袋子来回窜来窜去发糖果的男孩是谁呀。
大伯和蔼地告诉我:“你该叫他哥,他是你表叔的儿子。”
大夏天的,我好像被浇了一盆凉水,从头到脚,透心凉。
不对,他不是我哥,他是王彬,他是我的初中同桌。
我多少是为了他才去的二中。
“嗨,莫希。”他发糖果发到我们这一桌了,咧着大嘴看着我,“我就说可能会看到你,初中毕业就没见过了。”
桌上的亲戚吃惊地问,你们俩是同学吗?
他笑哈哈地说,是同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