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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第1页)

随着炎热的夏季渐渐走向尾声,凉爽的秋风悄然来临,树叶在风中轻轻摇曳,仿佛在为即将到来的秋天做准备。

可盈收起来她最爱的红裙子,换上一条蓝色的确良裤子,上衣搭配粉色小碎花衬衣,再扎上两个麻花辫,更显得俏皮可爱。

虽然可盈已经成亲一年了,但农村人结婚早,过了今年冬天,可盈也才十九岁,这个年纪正是爱美的时候,可盈收拾好自己,就提着背篓去山坡上给小兔子割草了。

“可盈?”

正割着听到有人在远处喊自己,她转过身看见一对男女正朝着自己走来,走在前面的女孩上衣穿着衬衫,搭配一条红色格子裙,这个季节还穿的这么凉爽,倒也不怕冷。

等走近了,可盈才发现,这不是自己的小学同学林若云吗?跟在他后面的男的,居然是沈耀。

“可盈,还真是你啊,大老远的看到草丛里有一团粉色,动来动去的,我还以为是有什么花儿成精了呢,沈耀说是你,没想到还真是你啊?”

可盈尴尬地摸了摸自己的辫子:“若云,你怎么来了啊,你们认识?”

“我们之前不认识,不过今天之后,不就认识了嘛”林若云红着脸看了一眼沈耀。

林若云是由媒婆介绍,来和沈耀相亲的。

说起相亲,这也赖可盈和马振邦,隔三差五的闹腾一回,让沈耀十分苦恼,他想着自己也老大不小了,或许也该有个媳妇了,于是在一次媒婆上门,说要给他说亲时,他没有拒绝。

陆续相了几个,要嘛是长的太难看,沈耀没看上,要嘛是条件好的,看沈耀没爹没娘,家里没田看不上他,总之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

直到今天,看到穿着红裙的林若云,不知道为什么,沈耀想起了可盈,那天等大巴车时,她就是穿着这样红裙,盯着自己,而且林若云长得也不错,性格也挺好,算是目前为止,相的最合心意的一个。

而林若云呢,也是一眼样中了沈耀,沈耀身材高高壮壮的,那胳膊上的肌肉一看就有力气,让人很有安全感,而且沈耀长的也好看,除了眼角的那一道疤,不过男人嘛,身上没有一条疤还算什么男人。

俩人互相看对方都不错,于是就约着一起出来走走,没成想,碰到正在割草的可盈,

虽然离的还远,看的并不真切,但不知道为什么,沈耀就是能一眼看出来,那是可盈。

“真好,若云,以后说不定我们能做邻居呢”可盈笑着打趣道

“哎呀,讨厌,我们八字还没一撇呢,不跟你说了,我们先走了,回头再找你玩儿”林若云说完,用手轻轻碰了一下沈耀,又害羞地转身走了。

沈耀对着可盈笑了笑,就跟着林若云的脚步,一起往前走了。

其实可盈跟林若云并不是特别熟悉,关系也一般吧,俩人是小学同学,又是一个村的,小时候也经常在一起玩儿,后来可盈考上初中,林若云因为家里原因没有继续上,俩人也就没有什么联系了。

只知道林若云家庭条件不好,她爹当年拉骡车去山上采石头,结果下坡的时候,骡子惊了,她爹从车上掉下来,刚好被车子压住了腿,一条腿就这么给压折了。

林若云上面还有两个哥哥,三个孩子全靠她母亲一个人种地养活着,林若云勉勉强强上完小学,就直接辍学回家了,今天这身红裙,怕是林若云唯一拿的出手的衣服了。

可盈草装的差不多了,就背着回去了。

可盈回到家,就立马放下背篓,抓一把草喂小兔子,看着她的小兔子抱着嫩绿的青草,小小的三瓣嘴唇一抿一抿的,快速咀嚼着,嘴角还时不时地流出绿色的草汁,让人忍不住想笑出声来,看着当初瘦小的兔子被自己样的胖胖的,可盈幸福而满足。

可盈想着,自己养动物养的好,若是养孩子,也定是不会差的,只是可惜……

正想着呢,门外突然传来一阵脚步声,可盈脸上的笑容再也挂不住了。

婆婆王翠菊提着一个南瓜过来了,看见可盈在喂兔子,对她不满道:“还有心思在这儿喂兔子,不如好好想想,怎么快点怀上孩子”

搁平时,可盈定要回她几句,可现在知道自己不能生后,总觉得心里发虚,能不理她就不理她啦。

马振邦听到动静,出来对着王翠菊无奈道:“娘,你别总是把生孩子挂在嘴边,我都说了,我们不着急要孩子的。”

一听他说不着急这话,王翠菊就气不打一处来,每次她催他们要孩子,他就说“不着急”“急不来”这些话。

“你们不着急,我着急还不行吗?你看看咱村孙老二,长成那熊样,找个媳妇半年就生了个胖小子。

你再瞅瞅你表哥,还没结婚媳妇肚子都大了,再过几个月也要抱孩子了,你再看看你,找的什么媳妇,结婚一年多了,肚子就是鼓不起来”

可盈心想,肚子说鼓就鼓的,那是蛤蟆,但到底忍住没出声,站起来往屋走了,眼不见心不烦。

马振邦站在中间也是左右为难:“也不能这么比,那结不了婚、娶不上媳妇的还很多呢,更别提生孩子了,远的不说,你看看隔壁沈耀,只比我小几个月,不也没结婚的嘛?”

“沈耀是没了爹娘,没人给他操心,再说了,他一个穷酸汉子,家里连地都没有,能和我们比吗?反正,他急不急我不管,别人家有没有抱孙子我也不管,但我王翠菊的儿媳妇,不能一直怀不上孩子”

“当初我就让你别娶她,你不听,给你介绍好的你也不要,这倒好,娶了一个不下蛋的母鸡进来,我告诉你,今年必须怀上孩子,怀不上,趁早把她给我扫地出门去”

王翠菊说完,也不等马振邦说话,把手里的南瓜往地上一扔,吓的周围正在啄食的母鸡,扑棱棱地乱飞。

转过身去,才发现身后站着的沈耀,场面一度尴尬。

王翠菊刚在背后说过人家,结果转身就见人在眼前,脸上也挂不住,也没和沈耀打招呼,直接走了。

沈耀也是无奈,他和林若云走累了,想着让她去屋里喝杯茶水,可自己一个糙老爷们,平时也没买什么茶,就想着来隔壁找马振邦拿点儿,谁承想来的不是时候,碰到这样的场景。

沈耀和马振邦说明来意,马振邦就进屋把自家的红茶拿出来,这还是隔壁大哥在公社当会计,有人找他办事儿送的礼,据说是好茶。

马振邦倒也不是多喜欢茶的味道,涩涩的还不如来一杯麦乳精好喝,只是他觉得只有在公社办公的人爱喝这茶,自己也跟着喝了,仿佛这样自己的身份也跟着不一样了。

马振邦把茶递给沈耀:“让你看笑话了,孩子的事儿我们是真不着急,就是我娘老是抱怨,不过我也知道,她也是为了我们好,她刚才要是说了哪句话不中听了,你可别介意”

沈耀摇摇头:“我倒无所谓,就是婶刚才说嫂子的那些话,也确实不中听,人这一辈子能好好活着本就不容易,何必一直停留在生孩子这个坎上,过不去呢。

人一辈子说长不长,说短不短,更应该为自己活着,你没事儿也多安慰安慰嫂子,我就先回去了”

可盈虽进了屋,但身子紧紧靠在窗后,院里的吵闹声,她一字不落地听到了,婆婆对她的责骂、丈夫的辩驳、还有沈耀,他居然会为自己说话?

从来没有人对她说过“要为自己而活”的话,可盈心里流过一阵热流,暖洋洋的。

马振邦进屋就看到可盈呆呆地靠在窗户上,也不知道想些什么,嘴角居然还勾起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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