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经历了一场灰姑娘与王子的童话,午夜过后,魔法自动解除,脱下水晶鞋的灰姑娘,又回到了灰头土脸的底层生活中。
我呢,到晚上还是要去酒吧上班,戴上浓妆艳抹的面具,喷上廉价香水,踩上高跟鞋,挤出笑脸,灌下一瓶瓶嘉士伯,喝到嗓子眼冒泡……
我们酒吧消费不高,酒水果盘小吃都是平民价,我们推销一瓶啤酒,提成两块钱,红酒十块,洋酒二十。
为拉高销量,推出去的酒当中至少有一小半,是我们自己拼命喝掉的。
人长得靓,敢喝,嘴巴子厉害,会哄客人开心的,每月能挣六七千。
月收入相当可以了,相当于人家的零食点心,小半个百吉饼。
知足吧!要知道当时省城的房价还不到六千每平米。
我以前算过,如果坚持喝个十来年,喝掉几千公斤,就可以买一套房了……简直是痴心妄想,后来我知道了,喝酒的度,永远也赶不上房价上涨度。
我们喝到头晕眼花,满肚子晃荡的酒,有时候要抠喉咙催吐。
就像杀鸡放血一样,还是有点伤。
没办法,人的酒量再大,酒水却是无限的,姐妹们都会这一招兰花指,吐完了,抹抹嘴,对镜补妆,又娉婷袅娜地走回吧台,抬起酒杯,对客人妩媚一笑说:“哥,来呀,我们干了。”
我亲眼看见过,伊人的红唇皓齿间,卡了一丝晚饭吃的韭菜。
每天熬到酒吧打烊,我和珠珠、叶琪累个半死,腿打颤。
卸了妆,肚子饿了,我们就去吃宵夜。
以前,我们经常跑去吃附近一家叫红磨坊的小店。
江边一带,有许多大排挡烧烤摊,卖牛杂面、肠粉、麻辣烫、沙锅粥,经营到凌晨四五点。
那热辣辣、香喷喷的滋味,不比任何顶级美食差。
我们吃完就去网吧上网,混到天亮,珠珠打网游,叶琪玩劲舞团,我看电影,一边看片一边挂着q聊天。
我喜欢跟陌生人聊。
跟网上一群无聊的人群聊。
城市里有许多像我们一样不睡觉的人,潜伏在夜幕下各个角落,靠一根脆弱的网线连接彼此。
漫无边际的胡说海吹,让我有一种特别放松的感觉。
那年代流行一句话:没人知道网线的另一头坐着的是不是一条狗。
我不在乎对方是谁,也不在意得失,漫无目的,我只是在向这个世界宣泄我的欢喜忧愁。
天亮了,就回出租屋睡觉。
打车太贵,我们坐五块钱一趟的人力车。
早上凉爽拉风,我们坐在敞篷三轮车上,一路肆意吹牛调笑,和前方默默蹬车的师傅形成鲜明的对比。师傅吃力向前,大幅度弯腰,汗水在他的体恤后背上印出一滩污渍,好似一幅活生生的抽象画在我眼前晃动。
以前治安不好,在街头我们被抢过几次。
头一次,我们被亮出弹簧刀的毛贼吓到了,哆里哆嗦的,被抢了手机和五百多块钱。
后来再遇到这种事,我们和三轮车师傅一样镇静,不等毛贼叫唤,主动上交十几块钱。
他们不信才有这点钱,动手将我们的包摸了遍。
哈!他们没找到,我们藏在车坐垫下的手机和大钞。
后来我们到酒吧吹嘘这事,有人就说,她朋友真惨,被抢时候反抗,想拼命保住手机,结果被踹倒在地上,狠狠踢了无数脚,一场激烈的足球赛过后,她皮泡脸肿,眼睛青了一大块,化妆只能用深色眼影。
说起打劫,叶琪跟我们讲过个笑话。
她说老家有个婶婶,提一篮鸡蛋到镇上赶集,在半路上被野男人拖到树林里,完事后男人跑了,大婶拍着胸口说,小崽子,吓死老娘了,还以为是来抢鸡蛋的。
哈哈!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
我觉得嘛,过得好像还不错。
在阿展家哭过一场,我感觉松脱了许多,该抱怨的都抱怨完了,似乎也就忘了烦恼忧愁。
偶尔,在酒吧忙完事的时候,下意识的,我会瞥眼看看外面。
没看到那辆车。
心里微微失落,不觉摇头,自嘲一笑。
但我天生敏锐的那种预感还是比较准的,后来,我又看到了阿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