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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军魂(第1页)

“金先生,也给我签个名吧。”

魏若来一连给签了十来个名。

“好漂亮的字。”

字如其人,魏若来超强的学习能力,这字也差不到哪里去。

诗社的人更想要魏若来留下一两篇文章。

好像这次诗社聚会,魏若来是主角。

还过来了好些不是诗社的同学。

魏若来也不拒绝的写了一篇文:如果祖国遭受到侵犯,

热血男儿当自强,喝干这碗家乡的酒,壮士一去不复返!

滚滚黄河,滔滔长江!

给我生命,给我力量!

就让鲜血染红最美的花,

洒在我的胸膛上!

。。。。。。

剑已出鞘,雷鸣电闪!

从来是狭路相逢勇者胜,

向前进,向前进,

向前进,向前进,

向前进,

中国军魂!

写下的是后世电视剧亮剑的主题曲。

非常激动人心的一首军歌。

魏若来把题目写上中国军魂,致十九路军。

不仅如此,还在纸上标注了音符,671621716

2342。。。。。。24665。。。。。。

“金先生这是创作的一首歌?”

“还是军歌,对了,金先生在最近专门给十九路军写了好几篇文章,没想到还能写歌。”

“诗歌,诗歌,诗本来就能谱成歌。”

现在有着几十个申大的学生在这里。

其中也有懂音乐的,当即把曲子给哼了几句。

然后就着歌词唱了起来。

气势很足。

这首歌非常的有张力适合合唱。

“金先生,你教我们唱这首歌吧。这是你写的曲子吗?”

都致十九路军了,想来就是魏若来自已写的。

其中有一个懂音乐的申大学生还靠前来学习了下这首歌,“第一句如果祖国,将音头略往上移动了一个二度,节奏也稍微密集了一点,情绪立刻有一定的提升。

第二句热血男儿当自强,是交代背景后,第一次有人出现了,表达了人的一个态度。这是歌词张力进一步加强。

喝干这碗这几个字,第一个音6和第一句的第一个音6是同一个音,但比第一句高八度,然后往下八度跳,这也是这首歌到目前为止跨越最大的一次跳进,这就又再次加强了张力。

。。。。。。

鲜血染成最美的花,洒在我的胸膛上。这句歌词更显得悲壮。且浪漫。把危险当作浪漫,金先生的作词作曲能力绝对是最顶级的。

并且调子简单,容易唱,普通人都能学会,最适合合唱。

整个歌曲铿锵有力,结构清晰,该快的地方快,该慢的地方慢,歌词少且好记。

金先生,我觉得你可以来我们学校当音乐教授了。”

现在的大学是有美术课,音乐课的。

魏若来和另一个懂音乐的学生开始进行了教唱,教了下在场的几十个学生。

一下子这里的人都成了魏若来的忠实粉丝,对于魏若来写的歌也是认认真真的学。

和亮剑主题曲中国军魂相比,苏联的军歌喀秋莎更是经典中的经典,干脆再给改改给弄来。

一首荡气回肠脍炙人口的军歌是可以在战争中激励士气的,作用非常的大。

喀秋莎一开始还是一首情歌,慢慢发展变成的军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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