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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杂闻(第1页)

宾主尽欢,孟良四人踏着星光走在了回林场的路上。每个人吃的都意犹未尽,兴高采烈的反复讨论着手抓羊肉的味道。仿佛讨论多一遍,就能重温一遍滋味一样。“可惜他们伊斯兰教不允许喝酒,有肉怎能无酒?滋味都减少了一半”周小月遗憾的说。哈萨克族可以喝酒,但饮酒在他们的传统上被视为一种不被认可的行为,尤其是年轻人不准当着老人的面饮酒。最终还有木拉提父亲的酗酒导致身亡,在他们这个小家庭,更是对酒抵触到了极致。

木拉提的父亲叫别克,前面说过,哈萨克族父亲的名字是儿子的姓氏。所以木拉提的全名叫做木拉提。别克。老别克年青的时候据说也是人中俊杰,他们民族每隔几年都会举行赛马大会。老别克小时候可是赛马大会经常的冠军。

赛马大会是哈萨克族年轻人锻炼骑马本领的娱乐活动。活动开始前,必须准备一块长一米左右、颜色为红色或绿色的布。活动开始时,先由一个小伙子拿着布骑马起跑,其他人乘马尾追。被追赶的人只要被追上,必须迅将布交给先追上自己的人,然后大家继续追赶第二次拿到布的人。这样连续不断,犹如接力赛一样。参加这种竞赛活动的多是十三四岁的小伙子,个个健壮策马飞奔,跨过河流,越过高山,冲破前进道路上的重重险阻,直玩到大家尽兴方罢。这种活动主要是让年轻人锻炼骑马本领和意志。他们挑选和训练的赛马是最好最棒的。跟现代赛马不一样的是,哈萨克族赛马的鞍具轻巧,马鬓和马尾,总是点缀着美丽的布条,布条与马尾辫起来或绑扎在一起。其实那是标记,好让大家看清楚这是谁的马,孩子们穿着各色的衣服,好像蝴蝶在风中飞过。赛程一般长二十到三十公里之间。有跑直线的也有在草地跑圆圈的。赛前总是有老人们领着参赛的孩子到起跑点去。一声令下,骏马们犹如离弦的箭冲出去。机灵的小骑手们伏在马背上一面催马飞驰,一面小心替马擦拭眼前的汗水。汗水流入马眼会影响到奔跑度。

成年人的比赛更加激烈,方式是刺激的叼羊。所叼的羊是山羊,哈萨克人称其为“灰狼”。这个名称可能是古代突厥人的狼图腾的崇拜习俗遗留下来的。叼羊之前,人们先分成两组,每组各出一人一骑相互对叼。先出场者把羊压在脚与膝之间,两手抓住羊的后腿压在马鞍上,对方出场的人抓住羊的两只前腿用力拽拉。这时要求人力和马力的有机配合,谁的力量强就会将羊抢走而获胜。这样几次对叼之后,最后大家合叼一只羊。持羊者催马前跑,其他人拼命追赶。追上后大家尽力争夺,夺得者又持羊飞跑,其他人又继续追赶。如果持羊者遥遥领先,别人无法追上就算获胜。获胜者可将叼到的羊送到一位最受人尊敬的人家里,当天晚上就在这个房子里宴请人们,通宵达旦的娱乐。

可惜别克在一次赛马大会摔断了腿。从那之后意志消沉,家里的重活儿干不成,还需要分出来一个人照顾行动不便的他。慢慢的不顾族里的传统,整日沉迷在了酒精里。哈萨克族的喝酒跟汉族也不太一样。他们不吃下酒菜,伴酒的居然是水果硬糖。这里小卖部的墙边一般都有一溜类似吧台。两三个酒精爱好者,从早上就来到小卖部。或者偷拿一些家里的风干肉,或者拿几个鸡蛋,几个人合资或买或换一瓶最便宜的白酒。几个人围着吧台,边聊天边滋溜一口。喝的很慢,经常可以从日出喝到日落才相伴着跌跌撞撞的往家回。老别克就是有一次喝了太多的酒,跟同伴分别了之后,一个人倒在了离家里没多远的雪地里。这里的纬度其实是跟东北齐平的,冬天最冷的时候曾经达到过恐怖的零下四十度。一夜过后。整个人都冻硬了,就这样简单的走完了一生。留下了四个孩子,一个眼睛有毛病的妇人。

还有个判断某个哈萨克族是否饮酒的标准,就是看他是否缺手指头或者缺耳朵。这里的冬天极冷,如果喝完酒之后感觉身上暖洋洋,骑着马不戴火车头帽子和手套。回到家之后,手指头或者耳朵一碰就掉。所以,在他们的村落里,看到了缺指头或者缺耳朵的人,那他百分之百是个酒鬼。结局大多类似老别克,于某天喝多了走不动了,安静的躺在雪地里离开了这个世界。当然也有负责任的母亲或者妻子,每日里在黄昏时分拉着架子车到处寻找喝醉的儿子或者丈夫,拉回家扔在毡房里才能确保不出意外。

孟良没有饮酒的习惯,高中毕业之后,家里堪堪能够填饱肚子。没有余粮去买或者换酒这种奢侈品。在他的印象里,只有婚丧嫁娶,红白喜事,才有可能喝到一两杯白酒。除了辣嗓子,没有一丁点吸引他的地方。反倒是被周虎几人每日里的莫合烟给熏陶了,最近开始尝试吸烟来解乏,究其原因还是每日里的劳作太辛苦。

莫合烟是西北这边独有的烟叶。不是烟丝,而是类似木头锯末的形状。周虎卷烟卷非常熟练,仔细得折叠他从各种途径收集来的报纸。撕下来一小条长方形,从怀里掏出珍藏的铁盒,均匀地把烟叶末铺开。手指头沾点唾液,然后从一面卷起来,两手仿佛变魔术一般一撵一转,一只烟就卷好了。把最底部的小尾巴撕掉,老式儿的打火机吧嗒一声,就开始美滋滋的享用了。这一手绝活儿,孟良十分羡慕。虽然周虎曾经放慢了所有的步骤,仔细得给他演示过好几次。但是孟良始终不得要领,卷出来的成品不是太粗就是太细,要不然就是太松散。太松散的结果就是烟叶末跟报纸贴合的不紧密,一点火半支烟都能燃烧出火苗。为此事,孟良没少受到另外几人的嘲笑。初开始孟良也是觉得辣嗓子,这种莫合烟的劲儿特别大。对于没有烟瘾的他来说,刚开始抽的几天差点没坚持下来。直到有一天突然领悟了把烟抽进去肺里再吐出来,这一进一出之间,一阵莫名的舒爽直冲天灵盖。短暂的一支烟的时间内,仿佛手上扎了木刺的位置也不疼了,火辣辣的肩膀也不明显了,被榨干的体力似乎恢复了一点点。

宾主尽欢,孟良四人踏着星光走在了回林场的路上。每个人吃的都意犹未尽,兴高采烈的反复讨论着手抓羊肉的味道。仿佛讨论多一遍,就能重温一遍滋味一样。“可惜他们伊斯兰教不允许喝酒,有肉怎能无酒?滋味都减少了一半”周小月遗憾的说。哈萨克族可以喝酒,但饮酒在他们的传统上被视为一种不被认可的行为,尤其是年轻人不准当着老人的面饮酒。最终还有木拉提父亲的酗酒导致身亡,在他们这个小家庭,更是对酒抵触到了极致。

木拉提的父亲叫别克,前面说过,哈萨克族父亲的名字是儿子的姓氏。所以木拉提的全名叫做木拉提。别克。老别克年青的时候据说也是人中俊杰,他们民族每隔几年都会举行赛马大会。老别克小时候可是赛马大会经常的冠军。

赛马大会是哈萨克族年轻人锻炼骑马本领的娱乐活动。活动开始前,必须准备一块长一米左右、颜色为红色或绿色的布。活动开始时,先由一个小伙子拿着布骑马起跑,其他人乘马尾追。被追赶的人只要被追上,必须迅将布交给先追上自己的人,然后大家继续追赶第二次拿到布的人。这样连续不断,犹如接力赛一样。参加这种竞赛活动的多是十三四岁的小伙子,个个健壮策马飞奔,跨过河流,越过高山,冲破前进道路上的重重险阻,直玩到大家尽兴方罢。这种活动主要是让年轻人锻炼骑马本领和意志。他们挑选和训练的赛马是最好最棒的。跟现代赛马不一样的是,哈萨克族赛马的鞍具轻巧,马鬓和马尾,总是点缀着美丽的布条,布条与马尾辫起来或绑扎在一起。其实那是标记,好让大家看清楚这是谁的马,孩子们穿着各色的衣服,好像蝴蝶在风中飞过。赛程一般长二十到三十公里之间。有跑直线的也有在草地跑圆圈的。赛前总是有老人们领着参赛的孩子到起跑点去。一声令下,骏马们犹如离弦的箭冲出去。机灵的小骑手们伏在马背上一面催马飞驰,一面小心替马擦拭眼前的汗水。汗水流入马眼会影响到奔跑度。

成年人的比赛更加激烈,方式是刺激的叼羊。所叼的羊是山羊,哈萨克人称其为“灰狼”。这个名称可能是古代突厥人的狼图腾的崇拜习俗遗留下来的。叼羊之前,人们先分成两组,每组各出一人一骑相互对叼。先出场者把羊压在脚与膝之间,两手抓住羊的后腿压在马鞍上,对方出场的人抓住羊的两只前腿用力拽拉。这时要求人力和马力的有机配合,谁的力量强就会将羊抢走而获胜。这样几次对叼之后,最后大家合叼一只羊。持羊者催马前跑,其他人拼命追赶。追上后大家尽力争夺,夺得者又持羊飞跑,其他人又继续追赶。如果持羊者遥遥领先,别人无法追上就算获胜。获胜者可将叼到的羊送到一位最受人尊敬的人家里,当天晚上就在这个房子里宴请人们,通宵达旦的娱乐。

可惜别克在一次赛马大会摔断了腿。从那之后意志消沉,家里的重活儿干不成,还需要分出来一个人照顾行动不便的他。慢慢的不顾族里的传统,整日沉迷在了酒精里。哈萨克族的喝酒跟汉族也不太一样。他们不吃下酒菜,伴酒的居然是水果硬糖。这里小卖部的墙边一般都有一溜类似吧台。两三个酒精爱好者,从早上就来到小卖部。或者偷拿一些家里的风干肉,或者拿几个鸡蛋,几个人合资或买或换一瓶最便宜的白酒。几个人围着吧台,边聊天边滋溜一口。喝的很慢,经常可以从日出喝到日落才相伴着跌跌撞撞的往家回。老别克就是有一次喝了太多的酒,跟同伴分别了之后,一个人倒在了离家里没多远的雪地里。这里的纬度其实是跟东北齐平的,冬天最冷的时候曾经达到过恐怖的零下四十度。一夜过后。整个人都冻硬了,就这样简单的走完了一生。留下了四个孩子,一个眼睛有毛病的妇人。

还有个判断某个哈萨克族是否饮酒的标准,就是看他是否缺手指头或者缺耳朵。这里的冬天极冷,如果喝完酒之后感觉身上暖洋洋,骑着马不戴火车头帽子和手套。回到家之后,手指头或者耳朵一碰就掉。所以,在他们的村落里,看到了缺指头或者缺耳朵的人,那他百分之百是个酒鬼。结局大多类似老别克,于某天喝多了走不动了,安静的躺在雪地里离开了这个世界。当然也有负责任的母亲或者妻子,每日里在黄昏时分拉着架子车到处寻找喝醉的儿子或者丈夫,拉回家扔在毡房里才能确保不出意外。

孟良没有饮酒的习惯,高中毕业之后,家里堪堪能够填饱肚子。没有余粮去买或者换酒这种奢侈品。在他的印象里,只有婚丧嫁娶,红白喜事,才有可能喝到一两杯白酒。除了辣嗓子,没有一丁点吸引他的地方。反倒是被周虎几人每日里的莫合烟给熏陶了,最近开始尝试吸烟来解乏,究其原因还是每日里的劳作太辛苦。

莫合烟是西北这边独有的烟叶。不是烟丝,而是类似木头锯末的形状。周虎卷烟卷非常熟练,仔细得折叠他从各种途径收集来的报纸。撕下来一小条长方形,从怀里掏出珍藏的铁盒,均匀地把烟叶末铺开。手指头沾点唾液,然后从一面卷起来,两手仿佛变魔术一般一撵一转,一只烟就卷好了。把最底部的小尾巴撕掉,老式儿的打火机吧嗒一声,就开始美滋滋的享用了。这一手绝活儿,孟良十分羡慕。虽然周虎曾经放慢了所有的步骤,仔细得给他演示过好几次。但是孟良始终不得要领,卷出来的成品不是太粗就是太细,要不然就是太松散。太松散的结果就是烟叶末跟报纸贴合的不紧密,一点火半支烟都能燃烧出火苗。为此事,孟良没少受到另外几人的嘲笑。初开始孟良也是觉得辣嗓子,这种莫合烟的劲儿特别大。对于没有烟瘾的他来说,刚开始抽的几天差点没坚持下来。直到有一天突然领悟了把烟抽进去肺里再吐出来,这一进一出之间,一阵莫名的舒爽直冲天灵盖。短暂的一支烟的时间内,仿佛手上扎了木刺的位置也不疼了,火辣辣的肩膀也不明显了,被榨干的体力似乎恢复了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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