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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页(第1页)

没有带白薇一起离开霍普金斯,是罗杰斯觉得这辈子做过最后悔的一件事。

他本来以为无论是霍普金斯还是明尼苏达,只要能够让他完成研究,其他一切都无所谓的。

但是他错了。

他来到这所医院,熟悉环境、准备工作、招募助手、实施研究……一切都很顺利,都干得很好,甚至也有志愿者愿意冒风险再次尝试这个手术。

可是罗杰斯就是觉得哪里不对,他一时间想不起来,直到助手问他工作间隙为什么总是突然盯着自己走神,盯得他毛毛的,罗杰斯才意识到自己刚刚居然又走神了。

他走神的时候都想了些什么?

他在想如果是白薇做助手,她还会在整理资料的时候责备他的字迹太潦草吗?她还会建议他接下来两次尝试换两种导管做血液交叉循环吗?她还会……

她现在都在干些什么呢?

白薇从在霍普金斯的第一天起,就留在他的身边当助手了。

当一个人在你的生活里伴随你度过不可或缺的六年时,她事实上已经在你的生命里无法磨灭了。

罗杰斯从未像现在这样意识到“想念”一词的意义。

两地分隔,她还会回国,而且她似乎对他从来没有男女之间的感觉,这是不应该的——理智在这时候显得如此可笑又可怜,但他还愚蠢地顺从理智去做一切忘记她的事情。

他努力不给她打电话,甚至为此拆除公寓的电话,他还努力用忙碌的工作忘记她,却依然还会在工作间隙走神,他努力不去向奥根斯特打听白薇的近况,却还是收养了一只流浪的小猫并取了她的英文名。

很蠢的举动。

他试图像在霍普金斯的最后大半年一样,用冷淡和疏远让这个女人从自己的生命里淡去。

但是罗杰斯在霍普金斯都没有做成的事情,在这里也一样不成功。白薇只不过给他的办公室打了一个电话,说她平安夜要来明尼苏达,他就死乞白赖找主任要了一天假,转头就跟她说自己平安夜非常有时间,欢迎她来看他。

岂止是欢迎,他迫切地想要看到她。

“为什么来得这么晚?”他咬开她的衣扣,啃噬着她柔滑圆润的肩头,又一次低低地问,他并不需要她回答,只是纯粹发泄不满。

罗杰斯的确喝得很多,但他并没有醉,他只是卑劣地认为酒精是让自己胆子变大的最好借口,以便能让他把这个许久不见的“曾经助手”和“朋友”压在身下,自私地当她是自己的女朋友一样放肆亲吻,无所顾忌。

啦啦啦

白薇发现平安夜来看这个男人真是个非常糟糕的决定。

她以为不过只是许久不见的同事兼朋友一起聊天喝咖啡,谈谈各自的近况,或许再加上零点倒计时欢呼雀跃、彼此道声“新年快乐”。

在她的预想中,绝没有被罗杰斯压在身下根本起不来的情况,而且他并不是单纯的压压,那双不老实的手和在她脖子周围动来动去找地方亲的脑袋,都昭示着他居心不良,并且正在付诸行动。

这太奇怪了。

他们很久不见,连电话都没有通过几次,而上一次见面的时候两人还只是关系比较好的同事而已,他还是她的上级医师。

这一次见面,他却突然越界,毫无征兆。

“罗杰斯,你知道我是谁吗?”白薇极力偏头躲过他带着酒气的亲吻,企图用对话唤回他的一点理智。

可是罗杰斯根本没有醉。

他稍稍支起身子,一只手挑起她的下颌,竟然笑得颇为得意:“当然,你是白薇,我曾经的助手,最好的助手。可惜我从没试过你的嘴唇是什么滋味。”

面对他越靠越近的脸,白薇的眼睛蓦地睁大:“罗杰……唔!”她双腿乱动,试图挣扎,但罗杰斯紧紧咬住她的唇不放,他辗转反侧直到它完全红肿方才决定进一步深入探索,即便白薇试图用牙齿咬疼他的舌头,可是疼痛似乎反而加剧了他的兴趣,他不退反进,越发纠缠住她不放。

这是和布莱洛克亲吻完全不同的感觉,比起布莱洛克,罗杰斯的吻谈不上技巧多好,他急切而胡乱地到处探索,仿佛是要撕裂她、吃掉她一般,令白薇一阵眩晕和窒息。

这才是真正的吻,她能感觉出来。

这具身体对和男人的亲密接触是有记忆的,她毕竟曾经嫁过一次人,但这一世和周子璋的感情经历仿佛是看别人的故事一般,虽然也有情绪波动,却仍是隔了一层。

而她上一世的恋爱记忆是空白的。

所以她此时此刻的感觉很奇怪,身体已经很快熟悉和适应,但是情感上却是陌生的,仿佛灵与肉割离开来。

她怔愣住了。

罗杰斯突然张开嘴在她脸颊上咬了一口。

“薇,你知道的,我不是一个随便的人,”他异常满意地看着她潮红的脸颊,“做我的女朋友,从这一刻开始。嗯,我是认真的。”

白薇呆住。

每一个句子都是陈述句,他的语气非常自信笃定,问题是……他哪里来的自信?从她进来到现在,明明一直在拒绝他!

白薇皱着眉头看他:“罗杰斯,你真的喝醉了,你现在上床去睡一觉,明天我们再讨论这个问题。”

“你不答应?”罗杰斯挑了挑眉:“ok,那我再亲一个好了。”

“等、等一下!”白薇抓狂,她曾经的上级医师大人根本不是按常理出牌的人,对付他绝对不像对付布莱洛克那样有理讲理……等一下,布莱洛克?!

“你要喜欢我才能请我做你的女朋友,但你确定你真的喜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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