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车臣小说>让你当羊倌练胆 > 第3章 静等狼群到来(第1页)

第3章 静等狼群到来(第1页)

在没有随王一猛来到图卡铁钼尔家前,虎妞是王一猛家几条狗里的头狗,嗅觉灵敏,在那片几十户猎户家的所有猎狗中,绝对是香头中的香头。

猎狗和牧羊犬有所区别。

牧羊犬大多身形庞大,主要对付草原狼,属于守卫者,常处于被动防御。

猎狗是主动出击寻找猎物,有极高的侵略性和警觉性。

猎狗分头狗和从狗。

头狗会主动追击猎物,追到后围着猎物转圈,敏锐的现猎物的弱点后,引导从狗们起攻击。

头狗如老大,从狗是随从,老大咬谁它们就咬谁。

香头指的是狗的嗅觉,闻的远的自然是好狗。

香头里又分抬头香和地面香。

抬头香能从空气中嗅出猎物的气味,引导猎人展开追击,而地面香只能从猎物经过后留在地上、植物上的气息展开追踪,追踪的度没有抬头香快。

头狗不一定是头香,头香也不一定是头狗,而一条猎狗能同时具备头狗和头香的能力,绝对是头狗中的头狗。

虎妞在一岁半时就体现出强天赋,知道应对不同猎物时使用不同打法,在一次追击野猪时,硬是把那头二百多斤重的野猪的肠子,一口口从菊门处给扯出来。

抬头撮着鼻子嗅了一会,没有察觉到狼迹的虎妞摇着尾巴,神态轻松,用身体蹭蹭王一猛的腿,这是告诉主人没有现异常。

见王一猛走出羊圈,那条距离豁口处大约二十米远,蜷缩着趴在草毡上的黄狗起身,抖落身上的雪花朝他摇尾巴。

这条黄狗属于兴安岭的猎狗种,嘴尖头长,耳朵竖起,身型修长,腿长,腰细,毛薄,猎性好,度快,转身也快,警觉的天赋极高,善于展开旁敲侧击式的攻击,专捡猎物身上最薄弱的位置下口,一击不管中或不中都迅脱离,绝不纠缠,也是个掏菊门的好手,能把二师兄逼疯。

缺点是耐力差,意志力不强,不善打斗,对付相对来说笨拙的野猪和黑熊是把好手,遇见凶残的大狼时劣势顿显,但香头上佳,是图卡铁钼尔家的侦察兵和雷达。

上辈巴尔思在换班前就应该解开这条黄狗,但他太累了,白天忙的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一直干到下半夜实在是太困了,迷迷糊糊的忘记把黄狗放开。

而昏昏沉沉起来换班的王一猛没去羊圈外面巡视,以为黄狗已被巴尔思放开,他只是在羊圈里随意走了几步,便缩着脖子躲在背风处打盹。

巴尔思和王一猛的失误,让善打夜战的狼群觅得机会,它们声东击西,悄然而至,一拥而上,只用十几秒就猎杀了这条黄狗,它们狭长的嘴上沾满狗血,龇牙咧嘴,凶光毕现,杀气腾腾的进入羊圈,四只大狗瞬时被震慑,还没打斗,气势已落。

王一猛把黄狗放开,手拎掏捞棒槌,带着两条大狗绕着羊圈巡视了一圈,这两条狗不停仰头嗅着空气,没现异常。

回到羊圈,几十只被驱赶到羊群外侧的大公羊和阉羊都已跪卧反刍,它们排呈半月形,将绵羊护在圈里。

王一猛回到蒙古包,拿过一只死掉的羊羔剁成数块。

蒙古人不吃死羊,这些夭折的小羊羔被剥皮后专门用来喂狗。

他剁肉时的动静不小,巴尔思竟然没被吵醒。

看了看睡着的巴尔思,王一猛迟疑了一下决定不叫醒他,他自揣有把握独自带着狗群,击退狼群。

上辈子他被狼咬伤脚筋后,就离开草原回家,由于当时的医疗条件落后,他的腿伤没有得到及时救治,等到了大医院后,脚筋虽然被接上了,但也落下残疾,变成瘸子。

打猎是大多数男人的梦想。

王一猛身残志坚,没因变瘸而放弃打猎的梦想,没向命运屈服。

谁说瘸子就不能打猎?

他专门找人帮忙抓了一匹狼崽回来养着,探究狼的习性的同时跟父亲一起上兴安岭打猎,日夜磨砺自己,找到属于自己的奔跑方式,反而练就一身跑岗子,遛坡子的绝技,并克服对狼的恐惧,成为一名荒莽、森林猎手,对草原狼也颇有研究。

现在他已不惧狼,虽说重生十七岁力量弱了点,但前世猎人的经验和度都在,而且手里握有六条凶猛的大狗,还有几十只公山羊助阵,他完全有把握带领狗群击杀、击退狼群,说不定还能击杀一二匹大狼,复仇成功。

他还担心狼群不来呢!!!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