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样是色泽几乎一模一样、但比耳坠的珍珠还要再大一圈的一颗金珍珠做成的项链。
最上面的是一顶现在已经极为罕见的,希腊样式的合金头冠,装饰的是一排大小完全一样的、小拇指盖大小的金珍珠。
所有的链子和抓钩都是合金的,拥有浅金色的漂亮色泽的同时,也有着相应的硬度,不会像纯黄金那样太过柔软。
不必多提作为“配角的”碎钻石了。
这种珠宝的价值是难以衡量的。材料本身单个的价值或许还好,但是色泽能几乎做到肉眼看不出任何差别,这样的珍珠是可遇而不可求的。
“我希望你能接受这份礼物。”蕾安娜认真地说道,“接受它,就意味着你要像洛桑尊重你一样尊重他,爱他、护他、不离不弃,你是否已经做好了这样的准备?”
长长久久的爱情故事从来都是前途未卜的,不会因为保证就长久,也不会因为不保证就不长久。蕾安娜自然也不会天真地认为白一龙接受了这份礼物就一定能做到,做到就一定是最好的结局——她要的是一个表态。
“是的。”白一龙内心深处还有些不自信,担心自己配不上这样的珠宝服饰,但她明白,吸引她的到底是谁。
是洛桑呀。
她看着洛桑的眼睛,一瞬也不瞬地认真说道:“我想要永远在你身边……”话还没说完洛桑就把她吻住了。
远远围观的夏程挑眉。
好嘛,以前没看出来洛桑这么幼稚。自己送了衣服鞋子,他不仅都要送更贵更好的,还把家里压箱底的东西都拿出来了。
白一龙可能不知道,但那套金珍珠的饰是真的有很大名气和来历的。据说从3四百年前开始,当时的格拉姆斯女公爵拿到了自己母亲遗物中的一对耳坠,就开始漫长的收集之旅,花了将近两百年的时间才集齐这一整套金珍珠。
……
舞会当天。
这种社交场合就是突出一个高雅,行为本质上和小年轻去酒吧的目的也好做的事情也好没有什么区别。漂亮的大厅也好,精致的餐点也好,珍藏的酒品也好,都是为了烘托气氛而存在的。
音乐响起,第一支舞自然要由引人注目的洛桑·威尔逊来跳。他很少出席这样的舞会,不知道白一龙存在的各路美女早就挤破了头到前排,却看着洛桑早有准备地看向人群中的某一个地方。
他穿着最正式的燕尾西服,打着领结,戴着白手套,袖口上别着威尔逊的家纹。
人群纷纷让路,王子早就在等待他的公主。
多么烂俗的桥段。
那个黑黑眼的女人走了过来。她的身高在这一群苏格兰人当中不算太过显眼,但那一身只能用华贵二字形容的红裙实在过于耀眼。
金色的眼影搭配正红的唇脂,她的长相能够很好地驾驭这种张扬的风格。黑色头和金珍珠的头冠相得益彰,不知道是谁衬托了谁。因为她的左耳耳垂没有耳洞,她干脆把两只耳坠都戴在了右耳,倒也不显得过于奇怪。
她的眉眼端正,英气十足,没有半点被衣饰压住的意思。
洛桑早就看得入迷了。
但佳人已到眼前,他合该礼貌地询问她是否愿意与他共舞。
…… 一曲末了,掌声雷动,这个名不见经传的东方姑娘引起了不少人的好奇。但是众人除了她叫白一龙之外也无从得知更多的信息——毕竟她本人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这一身行头过于打眼,在女仆的指引下,她先撤到休息室去换上了一套更低调青莲色衣裙,饰也换了套银色的小小的,是那天在pam商场买的。
买的时候她觉得这已经够夸张的了,现在看看,这简直太“日常”了。只不过在学校里面穿这样的衣服和饰的机会比较少。
夏程在休息室门口等着她。
“你可得陪我再跳一曲。”他伸出臂弯示意她挽住。
“在人家的地盘上你可真跳啊?”这条裙子也是背系式的设计,露出大片雪白的肌肤。她戴着夏程给她挑的紫水晶戒指,和裙子的颜色十分相配。
“他要是不让我跳,回头在上海我们家办的活动也不让他去。”
“小鼻子小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