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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页(第1页)

到了床前,我用镯子对准了那人头部的位置,冲司清点了点头。

司清伸出抖抖的手,鼓起勇气一把抓开了床帐。一股更加浓郁的老鼠臭味扑面而来,我差点当场就吐了。

里面躺着一个全无生气,已经完全脱了人样的人。

他全身发黑,是那种有点像巧克力颜色的混血黑。头顶上只剩下稀稀疏疏的几根头发,身上脸上有一道道深壑的褶皱,就像一幅立体的山地地图。最令人头皮发麻的是,人身上的皱皮本应该是松松垮垮才对。但他的皮肤却很有弹性,连褶皱都光滑得发出微微的亮光,很像一种特别的皮包面。他脸上的肉几乎都快瘦尽了,眼眶深深地凹了进去,两颊也凸显出骨头的形状来。隔远了一看,他的头就像是一个骷髅头外面蒙了一张皱巴巴的人皮。他的嘴唇上不知道裂开了多少个口子,伤口处却没有凝结的血珠,只是露着鲜红的肉,让人看着都觉得疼。

这哪里是人,分明就是一具木乃伊。要不是他布满血丝的眼睛还在滴溜溜地乱转,胸口还在缓慢地起伏,我真的不相信他还活着。

或者说,他就是一具活着的木乃伊。怪不得众人都害怕得不敢进屋,一个正直壮年的男人变成了一具看不出年纪的木乃伊,任谁都会害怕。看样子,他跳起来咬人的可能性不大了。

我松了一口气,将手镯放下,小心地对木乃伊说道:“郑师兄,让司大夫给你看看病吧。”

床上的人没有什么特别的反应,喉咙里还是发着怪异的呜咽声。

司清也不再害怕了,开始给他仔细地检查起身体。渐渐地,司清的表情变得凝重起来,检查完毕后他抬头对我说道:“风城最近传言妖怪害死了人,我也去看过那几具尸体。我认为他们都是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死的。看来这郑家大少爷也是得了那种病。可不太对劲啊,他病到这种程度,早就应该病死了,怎么还能熬到现在呢?他的症状和另外几个病死的人像,又不太像。”

我好奇地问:“这是什么病?”

司清摇摇头:“我从未见过,只是在某部古书上看到过这种失水之症。再这样下去,他会化成一具活干尸。拿笔纸来,叫他们准备一个大蒸桶,先让他药蒸。不然,他的皮这么硬,连银针都扎不进去……”

司清的治法很怪异,我听得瞠目结舌。听完他的计划后我到院子里将司清的要求告诉了郑璇辉,郑璇辉有些迟疑地说道:“这种治法前所未闻,这样吧,和我大哥一起患病的还有他的书童,不如先在他身上试一下那个法子再用到我大哥身上。”原来还不止一个病人。

“可以,”司清不知什么时候站到了我的身后,“不过要快,因为你大哥耽误不起了。另外,让我多治一个人得多加一千两银子。”

郑璇辉气哼哼地点点头:“好,你去看看那个书童吧。”

书童的待遇比郑大少爷差多了,因为没人敢接近他,他被扔到一间破屋里自生自灭。我和司清去看了一下,那个书童和郑家大少爷的病情几乎一模一样,司清又问了问郑家的人,两人连发病的时间也是一样的,都是在同一天晚上夜归后同时开始发烧。

趁着大家去准备药材工具的空档,司清略微有些兴奋地对我说道:“有人说得这种病是受了妖精的迷惑,现在看来他们主仆肯定是一起去了什么地方才惹上了妖精。哼哼,我倒要看看,是妖精的迷魂术厉害,还是我花神医厉害。”

真拿他这恶劣习惯没办法,别人这么痛苦他还这么兴奋。

不过他的医术确实超赞,用他开的方子替病人做了一天药蒸后,郑家大少爷主仆皮肤上的褶皱都奇迹般地少了一半,颜色也淡了不少,微微能看出人的样子了。据司清说法,连蒸十天后他就可以开始帮他们进行下一步治疗。

郑家人高兴万分,连郑璇辉都对司清和颜悦色了不少,郑老爷亲自欢欢喜喜地将我们送出了门。

出郑府的时候天上已经布满了红霞,孟凡景被逼等了我们一天,脸冷得可以直接将我们冻杀。

在马车边,司清疲惫地对我说道:“嫂子,明天早上我来找你一起去给他们做药蒸,现在我先回客栈去了。”

“你不到我家去了吗?”我问。

司清不知死活地指了指孟凡景那座活火山:“嫂子,那边有个人要发疯了,你自求多福吧。我在百里客栈订了房间,先走了。”

还没等他告辞完毕,孟凡景就一甩马鞭大声吼道:“孟书,上车!”我对司清吐了吐舌头,钻进了车厢。看样子回去以后这顿骂必定有穿云裂石之势,所以我一上车就将头靠在车厢上闭目养神,准备应对一会儿的雄狮的怒吼。

快到家的时候,马车突然停了下来。我迷迷糊糊地听到凡烈气愤地说道:“百里飞墨,你来干什么?”

我一下子精神了,心里有点紧张又有点莫名其妙的高兴,忙撩开车窗将头伸了出去。

百里飞墨穿着一身淡蓝色的衣服站在马车前,修长的身体看上去像一棵笔挺而淡雅的竹子。他眼中流淌着柔和的波纹,清秀的眉眼安静地舒展开来,像春雨一样轻轻地微笑着。繁华热闹的街道,在这个翩翩公子的衬托下变得宁静而祥和起来。

他没理会凡烈的怒火,规规矩矩地冲孟凡景行了一个标准得不能再标准的礼:“百里飞墨见过娘家孟凡景大哥,娘家孟凡烈小弟。”然后他将手一收,冲我一扯嘴角,“娘子。”

听到这个称呼,我差点没当场从车窗栽出去。回过神来后,我忙在百里飞墨不怀好意的笑容中将头缩回了车厢。他真的追来了,我心中涌动着一大团大团的奇怪感觉,我不知道那是惊慌还是甜蜜,逼得我连手心都密密地出了一层冷汗。

“大哥。”飞墨在车外继续说道,“我和娘子成亲仓促,虽有官府的龙凤文书,也有媒人作证,却独独缺了六聘。今天飞墨特意上送上大聘,还请大哥原谅飞墨送求亲礼来迟之过。”

什么?我大惊,连滚带爬地翻身跳下车,跑到车头前面一看,顿时被眼前的场景惊得目瞪口呆。百里飞墨身后,也就是我家院子门前的小巷里停着一队奇怪的人马。打头阵的是一队穿着吉服的唢呐锣鼓队,在唢呐锣鼓队后面是衣服光鲜的舞狮队,在舞狮队后面是五辆装得满满的无蓬马车,车上装着一大堆布匹礼盒之物,车夫和马匹身上都挂着鲜红的绸缎大花。

整支队伍一看就喜气洋洋的,和成亲的阵势差不多。在现代有钱的公子哥用宝马和钞票摆酷,在承天飞墨改用马车唢呐。这个念头一冒出来我就想笑,但随后又想到这件事情的女主角是我,于是我笑不出来了。扭头看了看孟凡景,他此时正目光深邃地看着眼前的场景,思量着什么。我活动了一下脚,做好了准备,以便孟凡景冲上去拧掉飞墨的脑袋时我好能及时拦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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