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這件事的時候,表現得十分痛心,可我滿腦子只有四個字:不之客。
我跟哥的命運在那個時候就已經被貼好了標籤。
做了決定後,爸媽請了假,去醫院,可臨到地方,我媽又反悔了,說什麼都不走了,從我爸那破舊的自行車后座上跳下來,捂著肚子哭著往家跑。
就這樣,我保住了一條命,但在這個過程中,我媽想盡辦法隱藏自己懷了我的事實,甚至為了證明自己沒懷孕只是胖了,挺著孕肚爬上爬下自己修理辦公室的窗戶,而到了最後幾個月,眼看著肚子大得離譜再瞞不住,乾脆請了長病假躲了起來。
後來她跟我說:&1dquo;有時候我會想,你比你哥發育得慢,會不會是因為當初懷你時我太不小心了。”
我也不敢吭聲,但在之後每天狂喝牛奶,希望自己的個頭趕緊追上我哥。
我媽順利生下了我,但依舊偷偷摸摸的。
她是在家找了接生婆來給接生的,醫院都不敢去。
當然不敢去了,去了沒有準生證是要出大事的。
我出生之後,我媽也沒坐月子,不敢,怕被人發現,只多休息了兩三天,然後就回去上班了。
至於我,被送到了農村無法生育的親戚家,一養就是十年。
就這樣,同一個媽生的孩子,我哥是城裡人,我就是農村孩子。
農村孩子這個身份對於我來說其實沒什麼,養父母對我很好,在我爸媽接我回城裡之前,我一直以為自己是他們親生的。
我一直以為,我也是個獨生子。
我在村裡的稻田中撒丫子亂跑,曬得黢黑,跟夥伴們偷苞米、挖鼠洞,童年過得肆意極了,是村裡有名的皮孩子。
我撿親戚家哥哥姐姐的舊衣服穿,永遠不合身,甚至六七歲了還穿過裙子。
不過我一點不在意,有穿的就行。
我不知道年是要穿衣的,回城裡前也沒看過春節晚會沒看過煙花。
我不知道城裡的孩子會上幼兒園、學前班,會在很小的時候就給串門的親戚背古詩背《三字經》。
我也不知道有鋼琴這種東西,不知道有奶油雪糕——我只吃過一分錢的冰棍。
但這些我都不在意,我沒什麼資格去在意這些,生下我已經是對我的恩賜了。
我媽跟我說,那十年裡其實她跟我爸偷偷去看過我兩次,但每次都沒敢在我面前露面,怕被人看出端倪,也怕跟我正式碰了面後再捨不得留我自己在那邊。
她說他們心疼我。
我點點頭,表示他們說得我都信。
我跟我媽說:&1dquo;我知道,你們也是愛我的。”
說這話的時候,我哥翹著二郎腿坐在椅子上,一邊看電視一邊吃飯,嘟嘟囔囔說了句:&1dquo;他們說什麼你都信。”
那年我哥十二,我十歲,剛回到這個家兩個月。
總之,我是在十歲那年被帶回來的,由於養父母都意外去世,&1dquo;順理成章”的,我的親生爸媽&1dquo;領養”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