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号上午9点,刘煜和布蕾雅来到了洪都法院,今天是刘煜起诉芙蓉妹等网络博主开庭的日子。
包兴早早的就在法院门口等待刘煜到来,见刘煜下车,就连忙迎了上去。
“刘先生,您来了。”
刘煜对包兴点了点头,说道“今天就看你的表现了,不要让我失望。”
“刘先生放心,我已经做了充足准备,保证把他们都送进去。”包兴自信的说道。
“好!”刘煜满意的点了点头。
“Boss,开庭时间要到了。”这时陪同在刘煜旁边的布蕾雅对刘煜出提醒。
“那走吧,可不能让别人等我们。”
当下刘煜和包兴走入法庭之中。
此时法庭上,被告共三十一位博主都已经到场,观众席上已经坐满了旁听的观众,刘煜还在人群中看到了江玉竹。
此时,江玉竹也看到从门外进来的刘煜,对他挥了挥手。
刘煜对江玉竹点了点头,不过并没有上去搭话,而是走到自己原告的位置上。
“当……”
“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场,”
随着相关人员的入场,庭审也正式开始。
在审判长说完一通没有营养的话后,原告和被告双方进入举证环节。
包兴作为原告律师,自然要第一个说话。
包兴将事情的前因后果都陈述了一遍,并且拿出了一大堆相关证据,并邀请了当事人江玉竹和商场的工作人员作证,坐实了刘煜救人的事实。
同时将芙蓉妹等人捏造事实,表不当言论,损害刘煜名声的罪行一口气道了出来,最后还着重强调,这事对刘煜造成身体、心理以及经济上损失非常大,要求法官严惩。
对方的律师面对包兴的举证,无法做出太多有力的辩解,在铁证面前,一切狡辩都显得苍白无力,只是承诺会向原告道歉,并给予一定补偿。
在接手这件案件时候,对方律师就知道这是一个必输的结局,如果不是对方给的太多,他都不想接手这个案件。
在接手这个案件之前,他就已经和雇主说清楚了,尽可能的让他们减轻处罚。
为此,就已经让雇主们将相关视频和言论删除了,尽可能的将事情热度降下来。毕竟影响力不够,处罚力度自然也会少一些。
“法官大人,我这边还有一份证据可以证明被告方通过损害我方当事人名誉的行为中不当得利。”包兴一点都没有打算就这么放过对方,于是又拿出大量的相关证据。
这些证据是芙蓉妹在表损害刘煜名誉的不当言论时,通过这些话题博取流量,然后再其中插入广告,或者直接挂小黄车。
面对铁一般的证据,被告和被告律师无言以对,芙蓉妹等人只能不情不愿的对着刘煜一再鞠躬道歉,请求他的原谅。
刘煜对于他们的道歉直接无视,如果道歉有用,那还要法律干嘛!
……
接下来就是包兴向被告提出要求,公开向刘煜道歉,恢复他的的名誉,同时赔偿刘煜的精神损失和经济损失。
按照蓝星上大夏国的法律条文规定,对他人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的行为,最高可获得不过三年的有期徒刑,同时还要赔偿受害者身价o。1%-1%的名誉损失。最低1oo大夏币,最高不得1ooo万。(瞎几把写得,别代入现实,现实中除非侮辱军人等英雄人物,否则很少能判刑,最多也就是拘留。赔偿也不会高,有几百几千撑死也就是几万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