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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第2页)

毕竟他们还在被家里“通缉”。乔尼的被害妄想症尤为严重,甚至连路边的行人都能被他幻想成秘密侦探。

虽然爱德华不认为事情有这么严重,但为了谨慎起见,他也同意乔尼的办法出门时戴着墨镜示人。

威廉觉得戴墨镜其实还挺酷,尽管他们的老板并不这么看。面对酒吧老板的疑问,威廉露齿一笑,开始满嘴跑火车:“我们是盲人,就像雷查尔斯一样。我们是在盲人学校认识的。”

老板刚喝进嘴里的啤酒全都喷了出来,好在青鸟乐队四人躲闪及时。

“你们躲得这么快,哪里像盲人?!”老板瞪大眼睛。

乐队的其他人都捂着嘴嗤嗤笑。

老板直摇头:“算了,你们爱戴就戴。不过如果你们正式演出的时候还戴墨镜,我要扣你们工资。”

那也没办法,扣就扣吧,至少这个老板不需要他们提供身份证明。

第一次演出,观众看着台上的四个戴着墨镜的男人陷入了迷惑。

但是当威廉开口唱歌,观众就没人在乎什么墨镜不墨镜的了

他们可能对音乐一窍不通,只是觉得这嗓音真特别,这音乐的节奏真带劲,这支乐队似乎和其他翻唱乐队不一样,他们改编后的律动真适合跳舞然后他们就不由自主地随着音乐的节拍开始舞动。

他们的第一次演出非常成功,之后次次演出都全场爆满,几乎刚开始售票门票就被一扫而空。老板笑得合不拢嘴,不但加了薪,还给他们奖金。

此时的摇滚乐队中,主唱通常是唯一的明星,作为伴奏的乐队比较低调。但是青鸟乐队的四人在台上都很有存在感。

迈克尔不爱抢风头,通常只是沉默地打鼓,但是身为青鸟乐队中色最浅的一员,他即使躲在鼓后也难以被人忽视。每当他的汗水顺着鼓起的肌肉线条流下,总能收获姑娘们羞涩的目光。

爱德华有种彬彬有礼的气度,只是站在那里专心弹奏吉他也掩饰不住举手投足的优雅。他和主唱有种无人能敌的默契,每当他靠着威廉的麦克风唱个和声,都能引许多姑娘莫名的惊呼。

乔尼的贝斯经常被人忽视,他本人却十分抢镜。他总是穿着花哨的衣服,时不时还来点舞步。更吸睛的是他手里那把电贝司他重新改造过,将品丝都拆了,再把指板磨平,就成了一把无品贝斯。

按照乔尼的说法:“习惯弹没品丝的乐器了,这个有品丝的弹不惯。”

确实,他曾经演奏过的乐器大都没有品丝。但是乖乖弹着有品丝吉他的爱德华并不认可他的解释。

事实上,乔尼这个自恋狂就是想要出风头,演奏无品贝斯就是显摆他出色音感的方式。

不过话说回来,拆掉了品丝的贝司听起来确实不太一样。尤其乔尼还特别喜欢使用滑音,他丝滑的演奏误打误撞地给乐队注入了一种独特的风格。

威廉的选择是对的,因为舞台能给他们一样录音棚永远给不了的东西舞台经验。

乔尼早就意识到了这一点,并且有意识地在舞台上进行实验。他同时也观察着自己的队友,并对威廉颇有微词:

“威廉,求求你别再执着跳那个舞了,真的不适合你。”

在威廉再一次在舞台上展示“猫王舞步”后,乔尼忍无可忍地和威廉探讨这个问题。

“为什么?”威廉毫无自觉,“观众反响很好啊?”

“因为那根本就不是你。”乔尼觉得是时候和威廉聊聊这件事,他揽着威廉在沙上坐下,就像当初他们初见时他给威廉介绍绿墙的学院一样。

“据我观察,许多歌手台上台下的性格确实不同。我将他们在台上塑造的形象称为‘舞台人格’。有些‘舞台人格’是逐渐形成的,有些是经过精心设计的。”

“但是威廉,我并没有在舞台上看到你的‘人格’形成,你似乎只是在‘模仿’。”

威廉疑惑地思索了一下:“我只是想要更好地表现自己演唱的歌曲,唱埃尔维斯的歌的时候,我觉得他的台风就是最合适的”

“但是那不是你,威廉。埃尔维斯出身贫苦,他早期摸爬滚打的生活塑造了他不羁的舞台风格。你和他完全不同。”

“我明白你的意思,”威廉点点头,“但是我唱的是他的歌,我只是想要更好地诠释他的音乐。即使进行再多改编,在他人的音乐中,我都只是一支乐器,一件工具,你所谓的‘自我’,恐怕我只能在我自己的音乐中寻找……”

“怎么?我似乎听到了不得了的对话。”门被推开,一个风尘仆仆的男人站在门外。

他的眼角漾出笑纹:“你自己的音乐?威廉,你这几年似乎懈怠了创作。不要忘了,整个伦敦都在等待那位神秘作曲家‘威廉’的归来。”

威廉睁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盯着门口那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他激动万分地冲上去拥抱对方:“好久不见,布里茨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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