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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頁(第1页)

「我……我有什麼好處?」

「你也可以使喚我呀,」他抿了一口酒,「比如將來你想讓我幫你殺個人什麼的,我一定會幫忙的。」

「謝了,這是法制社會,我才不會讓你幹這些呢。」

「話可不要說得太早喔,勞駕遞下胡椒。」

「自己拿。」

雖這麼說,胡椒瓶就在手邊,小小方便何樂不為,皮皮只得拿起來遞給他。

「賀蘭呢?」她問。

「去修煉了,在街心花園。」

皮皮低頭看手中的戒指,已恢復成了淺藍色。咚咚的心跳這才平靜下來。

她微微舒了一口氣,站起身:「我去找他。」

☆、第11章

皮皮悶頭走在街上,心裡別提多憋屈了。

賀蘭的歸來本來讓人驚喜,緊接著卻跟上來一個陰森森難伺候的金鸐,半夜裡還有人找上門來打架。房子沒了、錢也沒了、明天不知道住哪兒。不當家不知道柴米貴、兩位爺該幹嘛幹嘛,就當沒事人一般。

皮皮一路走一路想,今早的頭等大事就是跟虎頭幫交接房產,這事得跟賀蘭商量,因為房產證上寫著他的名字。轉過一道圍牆她立即看見了不遠處坐在一張長椅上喝豆漿的賀蘭觿,樣子很悠閒。

面前三步之遙,一群五、六十歲的大媽們正在歡快地跳著廣場舞。大媽們的臉上都洋溢著熟透的蘋果色,她們正在以她們那個時代的集體文化對抗著這個時代的個人主義。皮皮認為,對於老年人來說這是個很健康的娛樂方式,強烈地向媽媽推薦。可媽媽卻說,跳大媽舞就說明她是個大媽,她是大媽嗎?絕對不是呀!所以堅決不去。倒是奶奶很捧場地去了,跳完後順路買個菜,回來的時候臉還是紅撲撲的,歡樂地說以前菜場裡的小販都叫她「奶奶」,自從跳了廣場舞后就改口叫「大媽」了,把她給樂得。

雖然戴著墨鏡,祭司大人的視線直視前方,嘴角的右邊微微挑起,露出一抹難以覺察的笑意。皮皮已經習慣了在白天通過祭司大人的嘴角而不是眼神來觀察他的表情。作為廣場舞的唯一的觀眾,他正在懶散而愉悅地享受著什麼。所有的大媽都盯著他,都沖他笑,都在享受著他身上揮之不去的荷爾蒙。特別是站在第一排的七位穿著大紅毛衣的阿姨——「火辣辣的情歌,火辣辣地唱,火辣辣的草原,有我愛的天堂。」——阿姨們就是一群野馬,賀蘭觿就是那片草原。

「早,賀蘭!一大早來這健身呢?」皮皮走到他面前,踢了他一下,壓低嗓門,「你又不缺錢,還是買張票看nba吧。偷這些年過花甲的老太太的元氣,厚道嗎?」

話還沒說完,一位大媽從舞隊中走出來,交給賀蘭一支話筒:「小伙子,剛才那歌唱得太好了,阿姨們都說了,你必須得再來一!」

「行啊。」賀蘭觿好脾氣地接過話筒,站了起來。

祭司大人本來就帥。在這一群白髮蒼蒼的老大媽面前就更加帥得突出、帥得搶眼。大媽一直把他拉到音箱的旁邊,扭開迷你小音響,幾秒功夫,伴奏曲鑼鼓喧天地響起來了。還沒等皮皮會過神來,賀蘭觿已經淹沒在扇子舞的浪花里了。

不對吧!皮皮傻眼了。

就算前天、昨天見到的祭司大人就是祭司大人,這個絕對不是!

從認識賀蘭的第一天起,在皮皮的字典里,祭司大人就是跟「高貴冷艷」、「深居簡出」、「沉默低調」、「孤芳自賞」、甚至「空谷幽蘭」、「遺世獨立」之類的藍色形容詞聯繫在一起的。你會在很多公共場合的一個最不起眼的角落找到他,他會半閉雙目直視遠方淺心修煉,不會驚嚇到一隻蒼蠅。

祭司大人絕對、絕對不會1o到在公園裡為一群大媽獻唱。

扇子的波浪里露出了一臉壞笑的賀蘭觿,手舉話筒,對著目瞪口呆的皮皮唱起了最受歡迎的廣場歌:

「春天的黃昏,

請你陪我到夢中的水鄉。

讓揮動的手,在薄霧中飄蕩,

不要驚醒楊柳岸,那些纏綿的往事,

化作一縷青煙,已消失在遠方……」

祭司大人的嗓音完全沒變,還是那麼有磁性,就算從這音響效果差勁的設備里傳出來,都像是原聲正版,他在扇子叢中自high,引來了行人6續圍觀,大家聽著聽著都鼓起掌來。

趁著音樂的過門,皮皮將賀蘭觿從大媽群里拉了出來,一直拉到一棵大樹後面。

「從什麼時候開始你喜歡上了廣場舞?」

「一聽見就喜歡。」

「你不是喜歡降e調小夜曲的嗎?」

「什么小夜曲?我從來不聽小夜曲,不管它是什麼調。」

「你——」

皮皮一口氣轉不過來,索性不說了。遠處的大媽熱情地向賀蘭觿招著手。賀蘭觿看不見,皮皮也不告訴他,她雙手叉腰向大媽狠狠地白了一眼,大媽知地走開了。

皮皮從包里掏出一隻陳舊的手機:「拿著這個,你以前的手機。」

他將手機塞進口袋,哼了一句:「我比較喜歡嶄的東西。」

「你以前喜歡舊東西,越舊越好,你是古玉學家、收藏家——忘了?」

大約覺察皮皮的語氣不對,賀蘭觿決定不跟她計較:「找我有事?」

「回家吧,虎頭幫的人九點鐘要來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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