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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臣小说>我有一剑名曰月夕花晨 > 第9章 二手车(第2页)

第9章 二手车(第2页)

又过了一个礼拜,在吴晓诚的斡旋下,我花了八万三,从那个东北大哥的手里买下了一辆已经开了六年的大众迈腾,至于吴晓诚从中获利几何,我无从知晓。之后,他们带着我把所有手续都办齐,东北大哥握了握我的手,给我递了根烟,说:“兄弟,以后想换车了,再来找哥哥啊。”

我们和东北大哥告别后,吴晓诚问我:“江乐,你丫能自己把车开走吗?”

我说:“这有什么不能的,不就是挂上挡,松了离合,给上油儿吗?这有什么难的,不瞒你说,我考驾照的时候,全都一次性通过。”

吴晓诚笑了:“傻逼,你丫都没看明白就把钱给人家了……这他妈是自动挡的车,没离合。”

我打开副驾驶的门,看向脚下的位置,果然没离合。吴晓诚拍拍我的肩膀,示意我坐到副驾驶去,我乖乖地听他的话。

吴晓诚把车开得飞快,在京开高上,他左躲右闪,过前面的每一辆车。

“你丫慢点。”我把安全带扣紧,并紧紧地攥住它。

“没事儿,”吴晓诚笑笑,“你开俩礼拜,你也就敢了。”

到了小区外面,吴晓诚把车停在路边的空位上,熄火后,把钥匙扔给我,说:“怎么着,把车给你开回来,就这么走了?”

我说:“那我怎么走?”

吴晓诚“哧”地笑了:“你丫真是上学都上傻了……这大中午的,不说留我吃口饭?”

我一拍脑袋,说:“操,这他妈赖我,我把这事儿忽略了……走,咱俩去马路对面下馆子。”

吴晓诚没动,他说:“我妹妹今天在我妈这儿呢,她自己回来的,要不要我把她叫出来?”

我听到他说吴晓夕也在,忽然有些不知所措。是的,我想见一见吴晓夕,我想看看我的初恋嫁人之后,变成了什么模样,是不是比上学时更加动人了,但是我又有些不敢见她,虽然我没有任何对不起她的地方。

“算了吧,她都结婚了,我就别……”

“妈的,你丫想什么呢,我之前跟你开玩笑呢,”吴晓诚拍了拍我的后脑勺,说,“操,你不会连我妹的面儿都不敢见吧?”

我笑笑,说:“那也算了吧,咱俩赶紧吃口饭,我一会儿回家得补个觉。”

1o

之后的一周,我晚上不再守着望远镜,而是拿上驾照,钻进汽车里,趁着夜晚路上车少,开始练习在马路上行驶。

开车是一门熟能生巧的手艺,司机是一个熟练工种,就连我这么胆小的一个人,夜晚独自在马路上驰骋了一周之后,也敢嘲笑那些比我开得慢的菜鸟和辱骂那些比我开得快的傻逼了。

在这期间,原哥又邀请过我一次,让我去他家喝酒,我婉拒了他,说自己要多练练车,没事儿的时候晚上去趴黑活儿。原哥笑我,他说你一个腰缠万贯的人,去干那事儿不是屈才了吗。我说,我不是为了挣钱,我就是为了消遣。实际上,我还是认为自己父母说得对,我不想和他们有过多的瓜葛。其实最主要的是,我现在马路上开车的时候,自己压抑的情绪能够得到宣泄。一周之后,我就敢像吴晓诚那样在高路上过那些“龟爬”似的车了。

我把自己买车的事情告诉了夏云朵。她很高兴,她说这样就不用在担心晚上回家打不到车了。因为她找到了一份实习工作,是在一家小公司做设计助理,需要不定时加班,那个位置很不好打车,有时候从公司出来就很晚了,经常要站在路边等上半个小时才能打到出租车。那时,智能手机还没有流行,各种打车软件团队更是还没组建。

我的父母周年忌日后,我成了夏云朵的专职司机。其实不能算是专职,毕竟不是每天都要遵从她的命令,只有在她加班到很晚的时候,才会接到她的电话,这时我便会动汽车,行驶二十余公里,到她的公司楼下,等着她从里面出来。有时候,我不单单只接她,还有她的师傅,一个年龄比我大一轮的大姐。夏云朵会让我先把她的师傅大姐送回家,然后再把她送回去。她的师傅大姐一开始误会了,以为我是她的男朋友,甚至还恭维地说出了我们很是般配之类的话。夏云朵便向她解释,说清楚了我们之间的关系,那位师傅大姐便恍然大悟,连声道歉。我毫不在意,夏云朵却笑着对她的师傅大姐说:“师傅,我外甥现在还是单身呢,他自己有车有房,你帮忙踅摸踅摸,有没有合适的小女孩介绍给他一个半个的。”师傅大姐笑着应允。

过了半个多月,夏云朵的公司过了忙季,她无需再加班,我便也不用在夜晚驾车行驶数十公里,跨越三个区去接她了,但是我却养成了夜晚开车的作息。我想起了之前和原哥说过的话,我可以去开黑车,于是,我从一个汽车改装的小店里买了一个可以挂在前面挡风玻璃上的小红灯,每天晚上九点半左右准时出现在离我们家最近的一个地铁站附近。虽然说这个地铁站是离我家最近的,但是也跨区了。这个地铁站在那时是这趟地铁的终点站,过了几年,它便往南延伸了数十公里。晚上,这里有不少趴活的黑车,他们是一个团体,几乎不允许有非他们之中的黑车在此拉活。但我是个意外,因为我回家的路线与他们完全不同,并不会抢了他们的生意,所以,那些叔叔大爷们知道我的终点后,便松开他们紧皱的眉头,放下警惕,尤其是我告诉他们,我只是在家闲出屁来,拉活只是用来消遣,并不会跟他们抢生意的时候,他们便眉开眼笑,甚至还给我递了一支烟。

我说过,我羞于与陌生人打交道。但是这群拉黑活的叔叔大爷们却不像陌生人,他们就像我从小接触的邻居一样。这类人的特征非常统一,他们几乎烟不离手,说话时满口脏字,语言低俗、色情,损友之间互相贬低起来毫不惜词,没什么文化却总是喜欢畅聊国家和国际上的大事,虽然都是一些稗官野史,但是丝毫不影响他们聊天的情绪。我挺喜欢听这种人聊天的,虽然不会学到什么有用的知识,但是却很有趣。

我与他们不同,他们总是会拉到顾客,而我经常空载而归,毕竟我家离这个地铁站较远,不会有人那么晚从这个地铁站下车之后再打车的。我总是两三天才会遇到一两个乘客,我所挣的钱完全供不上我的油钱,也就是所谓的入不敷出。但是我却觉得很有乐趣,这可比我在家度过一个苦闷的晚上有意思多了。

我逐渐忘了望远镜里的那个姑娘。

可是,有时候,有些人和事情,不会因为遗忘就消失踪迹,他们总会在你放松精神的时候,不经意地出现在你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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