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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火器(第2页)

实际上,他们这样的事情,这几天已经发生许多次,实在让他们感觉有些吃不消

朱朗无论现在处境如何,但怎么说,那也是大明的亲王宗室,而且再过不久还是大明未来的监国皇帝

无论从前还是现在,皆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尊贵之人

();()  这样的人物天生富贵,颐指气使,定然是不好伺候的

他们来之前本来已经做好了心里准备,多听多看不说,等着这桂王即位,军中的长辈弟兄们拿了封赏,他们也直接告辞打道回府

只是这进府以后,这桂王却和他们想象中的大不一样,没有丝毫架子不说,而且对他们还热情的吓人

是的,这桂王热情的已经吓到了他们,一来他就敢把自身的安全全数交给他们

要知道他们之前可从没见过,这等身份的人物,竟敢直接把自身的安危直接交托给他们,实在是胆量过人

不止如此,这桂王连吃饭都带着他们一起,最初来的那天他们还极力推辞,这几天他们却都已经渐渐有些习惯了

因为他们发现,不仅是他们,这桂王只要是身边的亲近之人,都是一同吃的饭

不仅如此,平素王府有什么冷饮时蔬,桂王也从不会少了他们的一份

虽然知道这是桂王在拉拢人心,但是能做到这等程度,也实在是让他们心底有些佩服

李承志看着桌边用手扇着风的年轻藩王,也逐渐理解了自家叔叔,为何只是见了这桂王一面,便下定决心要投向桂王,这桂王当真不是寻常人物

“承志,铭武就在军中,觉得这火器如何”,朱朗开口问道

“军中火器,最得用的还是火炮,临阵野战,若敌军无挨牌盾车,只需十数火炮,敌阵立时大溃”

“火炮之中又以红夷大炮为最,一炮下去,可打得二三里地,炮弹所过,尽皆糜烂,寻常之军遇之士气立溃,当真乃是军中神器”

“只是这红夷大炮太过沉重,动则数千斤,安于城头用于守城尚可,若是运输野战则极为不便,甚是可惜”,李承志略一思索,这才答道

朱朗听完李承志所言,心中也是暗暗点头,这李承志不愧是军中出身,对这时代的火炮认识也极深,并不是寻常勋戚那种承袭祖荫的纨绔子弟

他想了想,又是继续问道

“那这火枪又如何”

“火枪一物,实则有些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火枪近战无用,只能与弓箭对比,与弓箭相比,火枪射速缓慢,熟练弓手拈弓便可引射,瞬息间便可发五六矢”

“火枪的发射速度,王爷刚才也试过了,恐怕火枪射出一发,对面弓手就已经射出两三箭去”

“除此以外,这火枪威力也不如箭矢,末将随将军于辽东时,曾见鞑子所用狼牙重箭,箭如婴儿手臂大小,重三四两,六十步内可穿两重厚甲,鞑子军中大将更是常以重箭,于交战时射杀我大明军将”

“相比之下,火枪近距离内威力尚可,但若是穿上双重棉甲,火枪根本难以射穿,与清军之狼牙重箭难以比拟”

李承志说完,右侧一直沉默的邓铭武也是忽然开口补充

“除此以外,军中火器质量堪忧,实不堪用,不光是火枪,连火炮也时有炸膛,军中士卒往往宁用刀枪长矛于阵前拼杀,也不愿使用火器”

朱朗听完二人话语,也是不由有些愕然,没有想到火器在大明之中竟如此不受待见

朱朗心中略一思索,于是便开口道

“承志,铭武对军中之事果然是熟习,异日必可为我大明良将”

朱朗扫视了两人一眼,不着痕迹的许了一个空头承诺,而后也不管两人有没有意识到,便继续开口

“但火枪一事,我却觉得不然,眼下火器虽有诸多问题,但未来定是火器之时代”

朱朗的手掌一挥,脸上神色坚定

“请殿下指教”,李承志二人相视一眼,眼中虽是有些不以为然,但仍是恭敬开口

“承志所说火器弓箭之优劣,见地精辟,但火枪万般不好,却有一桩好处是弓箭比不了的”

“那就是成本”

朱朗顿了顿,而后继续开口道

“国朝制一张可用弓箭,弓身弓角,阴干粘合,少说也要数月之功,而火枪通体铁制,匠人锻制火枪,便如锻造刀剑一般,只要铁料充足,随时可造,熟练匠人,三两日间便可制出一把火枪”

李承志二人闻言,也是下意识点头,这也是军中如今大规模使用火枪的原因,弓箭实在是造价太高,耗时太久

弓箭虽然威力比火枪更大,但也没有大到完全不可弥补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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