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又如何,他偏要!
江逐浪喘息著,用左手勾住畫筆,起身的一瞬,「噼啪——」
跳閘了。
電腦屏幕閃爍幾下,熄滅黑屏。
……
江逐浪呆呆地靠在椅背,雙目無神。
良久,唇角勾起抹冷笑:
巧合,巧合!
真是巧妙到了極點!
獨自從天亮待到天黑,江逐浪維持著同樣的姿勢,動也不動。
他不知道自己該做什麼。
畫畫嗎?
一想到他再如何努力,都無法改變奧蘭村眾人的命運,他就手腳發麻,無心繪畫。
懺悔嗎?
他說不清。
私心裡,他不後悔帶走洛希亞。
畢竟和他朝夕相處,凝聚了心血與喜愛創作的,是洛希亞,而不是在原本漫畫大綱里戲份都沒有的奧蘭村民。
可是……
整整三個月,即使是條丑狗,都該看順眼了,更何況是活生生的人?
他們淳樸、善良、熱情、大方,見他廚藝堪憂,毫不保留地拿出最好的食物,生怕他吃得少了挨餓。
江逐浪還記得,一日午後,陽光正好。趁著洛希亞專注研究,他帶著小孩們,玩一二三木頭人。
他們叫什麼來著?
哦,小寶、大寶、狗蛋……
「叮鈴鈴——」
擾人的鈴聲響起,因無人接聽,被掛斷。
隨後,是連續幾條的企鵝信息。
他的眼珠轉動,虛虛地凝望手機。
李哥:「作品上頁,多了很多點讚收藏和評論,你看到了嗎?」
「今天辦公室的同事還在討論你,說你勢頭驚人,人階段就這麼厲害,誇我眼光獨到哈哈哈!」
「我就說,當初沒看錯,你小子真的有本事!」
「最後,提醒你一下,別忘記按時更。」
讀完所有信息,江逐浪長嘆一口氣,用被子將頭蒙住。
他想,他暫時不想回到尼多斯大6。
將更拋在腦後,江逐浪接連幾天前往市政公園散心。
小區附近的市政公園建得極好,規劃合理,植被茂盛,修建的仿古建築閣樓,是全市知名的網紅打卡拍照點。
江逐浪每天都會在閣樓前廣場上的第三個長椅上靜坐,默默思考後續劇情。
雖然他的作品,完全就是照搬異界經歷,毫無劇情可言,但,粗糙的閒逛日常,根本吸引不了讀者追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