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橘觉得,自己的饲主,有一点坏。
她的脑袋好像比自己聪明。
少女坐在床沿上,看着自己被人握住脚腕,拿湿巾擦干净脚底,再套上拖鞋。
很严肃地沉思着:她能把饲主训练成自己的仆人吗?
很有挑战性的一件事,猫被激起了斗志,她天性里唯我独尊的一面绝对不允许自己失败,而且那些连鸽子都抓不住的笨笨宠物猫都能训练成功,自己怎么可能不行!
穿好拖鞋,小橘站到地上走了两步,低头看自己被包起来的脚指头,“奇怪。”
真不知道人类为什么要给自己套上那么多东西。
专注!专注!不要想那些有的没的,把心思放到正事上来。
要训练人类,前期就得下苦功夫。
她打定主意,就直接拿出行动来,扑到人身上,双手搭住人的肩膀,去蹭她的脸。
“姐姐,不穿鞋,鞋讨厌。”
少女的声音又甜又软,仿佛裹满奶油的糯米糍,“鞋吃我的脚指头,坏!”
精致的鼻尖蹭过莫惊春的面颊,随后是鹅绒般的脸颊肉,温热的吐息飘过她的耳垂。
这世上怎么会有如此甜蜜的声音,她一时间竟分不清人话和猫叫到底哪个更腻人。
莫惊春抓下猫的手,自己向后退了一步,拉开距离,“以后不可以这样乱蹭别人。”
少女却向前一步,两只手在耳边举着,仿佛是一个投降的姿势,神情可怜兮兮的,“蹭姐姐,没蹭别人。”
莫惊春可耻的心软了。
她怎么不知道自己是这么容易心软的人?
那只猫冲她眨巴眼睛。
莫惊春:“……”
她竟然说不出口拒绝的话,怎么会这样。
自认为十分理性的人陷入短暂的自我怀疑当中,小橘见状,悄咪咪把脚上的拖鞋甩开了。
她动来动去的,成功拽回了莫惊春的视线,后者皱了下眉,“不穿鞋会把脚弄脏。”
“我之前就不穿鞋。”猫理直气壮地说。
“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莫惊春说,“而且你皮肤嫩,不穿鞋会把脚割伤,以后都出不了门。”
猫吓了一跳,不出门怎么行?
莫惊春慢悠悠地又来一句,“兔宝就很爱穿鞋,现在每天都和芝芝出门。”
面前的少女果然露出咬牙切齿的表情。
但她对鞋子的抗拒比衣服要大多了,兀自斗争了好一会儿,也没开口妥协。
小橘的内心比脸上的表情还要纠结。
不想输给臭狗,但是穿鞋好讨厌啊!
可是不穿鞋子怎么出门呢?
啊……想到了!
少女一下跳到莫惊春身上,双臂勾住她的脖颈,双腿盘在她的腰上,欢天喜地说:“姐姐抱我出门,不穿鞋!”